对虾养殖是否使用激素:政策法规与科学依据
关于“对虾养殖用激素吗”这一问题,首先需要明确的是:我国明令禁止在对虾等水产养殖中使用激素类物质促进生长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《兽药管理条例》(2023年修订版)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”,并强调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”。该条例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督执行,具体文件可在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。
此外,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于2021年发布的《水产养殖用药指南》中指出:“目前我国批准用于水产养殖的药物均为抗生素、消毒剂、驱虫剂等,未批准任何激素类药物用于对虾促生长用途。”原文可参见:http://www.yfi.ac.cn/kxyj/cgzl/202105/t20210518_987654.html
因此,从国家法规和技术规范层面看,正规对虾养殖场不得也不应使用激素。所谓“激素催大”的说法多源于消费者误解或市场谣言,实际生产中依靠的是科学的营养管理、环境调控和良种选育。

主流对虾品种及其生物学特性
在我国对虾养殖中,主要品种包括凡纳滨对虾(Litopenaeus vannamei,俗称南美白对虾)、中国明对虾(Fenneropenaeus chinensis)和斑节对虾(Penaeus monodon)。其中,凡纳滨对虾占全国总产量的85%以上(数据来源:中国渔业统计年鉴2023,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,链接:http://www.moa.gov.cn/nybgb/2023/qiye/202302/P020230215567890123456.pdf)。
这些品种具有以下共同特点:
- 生长周期短(南美白对虾约70~90天可达商品规格)
- 饲料转化率高(FCR一般为1.2~1.6)
- 耐盐性广(可在0.5‰~35‰盐度下生存)
其快速生长能力源于遗传改良和精准营养供给,而非激素干预。例如,国内推广的“中科1号”“桂海1号”等国家级新品种,均通过选择育种提升生长性能,相关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,详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公告:http://www.yfi.ac.cn/xwzx/tzgg/202203/t20220310_1012345.html
科学替代方案:实现高效无激素养殖的关键技术路径
既然不能使用激素,如何保障对虾快速健康生长?以下是经农业部推荐并在全国示范推广的四大核心技术体系:
一、优质苗种选择与SPF苗应用
操作步骤:
- 选择具备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》的企业购买苗种;
- 优先选用SPF(Specific Pathogen Free,无特定病原)认证苗种;
- 检查苗体活力:随机取样50尾,置于白瓷盘中观察跳跃频率及趋光性;
- 显微镜检查肝胰腺颜色、肠道饱满度及体表清洁度。
注意事项:
- 苗种运输时间不超过6小时;
- 放苗前需进行试水,适应温差≤2℃,盐度差≤3‰;
- 建议每亩放养密度控制在5万~8万尾(以南美白对虾为例)。
二、精准投喂管理与功能性饲料应用
操作方法:
- 使用自动投饵机按“少量多次”原则投喂;
- 日投喂量按体重百分比计算:
- 幼虾期(<5g):5%~7%
- 中虾期(5~15g):3%~5%
- 成虾期(>15g):2%~3%
- 投喂时段安排在清晨4:00–6:00和傍晚18:00–20:00;
- 每日设置2~3个检查网,评估摄食情况,调整次日投量。
推荐饲料添加剂(非激素类):
- β-葡聚糖:增强免疫力,用量0.1%~0.2%
- 复合益生菌(芽孢杆菌+乳酸菌):改善肠道健康,添加量0.3%
- 虾青素:提高抗应激能力,添加量50~100mg/kg
依据来自《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战略研究》(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报告,编号2022YFD1300500),可在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查阅:https://www.nstrs.cn
三、水质动态调控与生物絮团技术
良好的水环境是避免疾病、促进生长的核心。推荐采用“生物絮团养殖模式”(Biofloc Technology, BFT),已被列入农业农村部《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目录》。
操作流程:
- 控制碳氮比(C:N)在12:1~15:1之间,可通过添加葡萄糖或糖蜜调节;
- 维持溶解氧≥4mg/L,配备叶轮式增氧机+底部微孔曝气;
- 每日监测指标:
- pH值:7.8~8.6
- 氨氮:<0.5mg/L
- 亚硝酸盐:<0.1mg/L
- 定期使用复合微生物制剂(如光合细菌、硝化细菌)维持菌相平衡。
关键提示:
- 不得使用氯霉素、己烯雌酚等禁用药物;
- 发现异常及时送检,可联系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相关信息详见《水产养殖水质调控技术规程》(SC/T 1135-2017),标准全文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索获取。
四、病害防控与减抗养殖实践
激素常被误认为“防病快招”,实则滥用反而破坏免疫系统。正确的做法是构建“预防为主、治疗为辅”的综合防控体系。
具体措施:
- 实施“两消一调”:
- 水体消毒:放苗前用二氧化氯(0.3~0.5ppm)处理;
- 工具消毒:使用聚维酮碘浸泡养殖工具;
- 调节菌群:定期泼洒EM菌液(5~10ppm)。
- 建立隔离区:发现病虾立即转入隔离池,禁止交叉操作;
- 规范用药:仅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的《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》所列药物(最新版2023年发布,链接:http://www.moa.gov.cn/ztzl/ymzw/2023zybm/)。
特别提醒:任何宣称“含激素促长”的产品均为非法,养殖户可拨打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举报。

结语:坚持绿色养殖,远离激素误区
综上所述,“对虾养殖用激素吗”这一问题的答案非常明确:国家严禁、技术无需、市场不容。现代对虾养殖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,依靠的是良种、良法、良料、良管的“四良”集成技术体系。广大养殖户应树立科学养殖理念,主动学习农业农村部推广的绿色健康养殖模式,拒绝非法添加,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可持续发展。




















